就業方向
金融類機構:證券分析、投資理財、風險評估、抵押貸款、理賠服務、信托服務、資產清算。
適合人群
高起專: 年滿18周歲,具有普通高中、中專或師范、技校、職高畢業證書等中等學歷教育畢業證書;
專升本: 年滿20周歲,具有國民教育系列的專科或專科以上學歷的畢業證書。
課程設置
《稅收學》、《貿易經濟學》、《計量經濟學》、《公司金融學》、《政治經濟學》、《金融計量學》、《國際經濟學》、《國際貿易談判模擬》、《金融會計學》、《精算學》 部分高校按以下專業方向培養:信用、城市經濟、電算會計、國際金融、國際投資、航空經濟、經濟計量、金融與會計、能源經濟管理、企業財務會計、金融服務與理財。
畢業要求
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繳清費用,辦理完成畢業手續后,由所報讀高校和國家教委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專(本)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可申請學士學位,與其它國家承認的大學專(本)畢業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可入社保、評職稱、提干、加薪、考研、考公務員、考事業編制、辦留學等。
證書查詢
教育部決定從2001年開始,我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管理實行電子注冊制度,并委托全國高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學歷電子注冊審核、 備案的技術性、事務性和網上查詢、認證服務工作。2001年以后的學歷證書可以在中心注冊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上 查詢,此外中心還提供學歷證書認證服務,經認證的學歷證書可在中心注冊的網上查詢。


